
繁忙工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上墙,愁容变笑颜;农家院落,受助群众紧握检察官双手,暖意涌心头;田间地头,邻里土地纠纷当场化解,握手言和;街巷商户,矛盾冰释前嫌,重归和睦……2025年以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亲历性审查工作部署,动员广大检察干警“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以“走出卷宗、走进现场、走近群众”的实干姿态,让调查核实更扎实、监督履职更主动、协同治理更深入。
从案卷中走出来
推动养殖污染靶向治理
亲历性审查贯穿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全流程,推动证据审查从纸面延伸至现场、司法办案从室内走向一线至关重要。2025年4月,翼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南唐乡某养猪场将养殖粪便直接排放至附近林地,恶臭扑鼻,周边村民苦不堪言。办案人员没有止步于书面线索,而是从案卷走向林地现场,第一时间赶赴涉案地点实地勘验。经调查,该养殖户承包3亩林地修建了3个蓄粪池,不定期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排放到林地上。
在现场,办案人员与养殖户刘某面对面沟通。刘某坦言:“我承包这3亩地,就是为了排放猪粪。我不知道这违法啊!”面对当事人的认知盲区,办案人员没有简单结案,而是从案卷走向群众——现场释法说理,耐心讲解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指出其行为对林地生态和周边环境的危害。同时,办案人员深入周边村民家中走访,听取群众诉求,全面固定污染证据。
随后,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启动磋商程序,明晰监管职责。2025年6月,相关部门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将外排粪便进行清理,指导在场区内新建标准蓄粪池,并通过回土填埋方式恢复林地原貌。整改期间,办案人员多次深入现场,核查清理进度和建设质量。
如今,一个长66米、宽2.5米、高2.5米的标准粪池已投入使用,总投资十余万元,完全符合养殖粪污处理标准。涉案林地恢复原貌,周边恶臭消失,村民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检察机关以此案为契机,推动辖区养殖污染系统排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从办公室走出来
守住百余农民工“辛苦钱”
基层检察工作直面群众诉求、矛盾纠纷复杂,仅凭书面审查难以查清事实、解开心结、消除隐患。2025年12月,翼城县检察院聚焦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案团队没有坐等线索,而是主动从办公室走向数据前端——对接县行政审批局、人社局,调取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名录,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大数据体检”。通过数据比对,该院精准锁定5家在建工程项目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问题线索。
线索锁定后,办案人员从办公室走进施工现场,逐一实地走访核查,与项目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全面固定未存储保证金的相关证据。经研判,办案团队认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立法本意在于事前预防、前端保障,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广大农民工薪资权益处于持续风险之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
经与人社局磋商,办案团队逐条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整改时限。一个月内,374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部足额存储至指定专用账户,从源头化解了欠薪风险,为百余名农民工守住了“辛苦钱”,实现了“治未病、防未然”的监督效果。
从检察机关走出来
力促再现“一泓清水向东流”
从“就案办案”到“源头化解”,亲历性审查引导检察干警在一线办案中当好纠纷化解员、法治宣传员、治理观察员。前不久,翼城县检察院收到续鲁峪河水体污染线索后,立即启动实地调查。办案团队没有局限于检察机关一家之力,而是深入践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从检察机关走向跨部门协同。为全面查清污染范围,办案人员沿着6公里河道徒步勘查,逐段排查污染点位,同时运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实现“实地勘查+科技赋能”。
经核查,河道污染系某企业违规排放未经处理的矿井水所致。环保部门虽已作出行政处罚,但河道污染状态持续存在。翼城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磋商函,明晰两部门生态修复监管职责,推动行政机关协同履职、系统整治。
整改期间,办案人员多次从检察机关奔赴河道现场,实地查看清淤施工进度,全程跟进、实时监督整改质效,督促责任单位不折不扣落实要求。经过系统整治,续鲁峪河河道西阎段水质实现根本性改善,河水重回清澈通透,河道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真正实现了“一泓清水向东流”的整治目标。
实践证明,“三个走出来”不是简单的空间位移,而是检察履职方式的深刻转变。翼城县检察院通过从办公室走到项目工地、从案卷走到田间地头与污染河道、从检察机关走到人社环保水利等行政部门,实现了从“坐堂办案”到“亲历性审查”、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的跃升。今后,该院将持续深化“三个走出来”,以更扎实的调查、更主动的监督、更深入的协作,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山西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