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各市速递>朔州
物业纠纷无小事 暖心化解促和谐
发表时间:2025/07/04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非常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们之间的矛盾得到圆满化解,您真是一位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的法官。”近日,朔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双方达成和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原告某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被告王某为表示感谢,向朔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张慧赠送一面印有“调解公正如明镜 司法为民暖人心”字样的锦旗。

微信图片_20250704162337.jpg

基本案情

该起物业纠纷系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引起。原告某物业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被告拖欠物业管理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要迟延交纳,故该公司将被告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慧立即与被告业主沟通了解情况,并对小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业主不愿意交纳物业费的具体原因,倾听业主的意见。一方面就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漏洞导致王某地下室漏水、卫生环境管理差等问题向物业公司反馈核实,指出物业公司确实存在管理漏洞且在日常服务工作中有所欠缺,敦促他们应重视业主需求,完善物业服务,畅通沟通渠道,让业主住得更舒心。另一方面积极与业主沟通,平复业主情绪,释法答疑,厘清业主遭受侵权的法律关系,告知业主不履行交纳物业费的后果。

微信图片_20250704162154.jpg

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以及沟通调和下,被告业主向法官表明愿意在物业公司真诚服务的前提下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诺改进服务,并在违约金方面作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完毕。原告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被告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合同纠纷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切身利益的大事,解决不当也易升级成大矛盾。本案中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劝导业主和物业公司坚持“合作共赢、互相成就”的导向,以整改促和解,把“事了”放在前,把“案结”放在后,实现了高效、快捷、实质性化解纠纷,真正把“小案”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