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改发、梳理原因、对标对表、检视不足,8月25日,太原中院召开2025年上半年民事案件质量检视分析会。中院民庭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及全体民事法官参加了会议。

复盘旧案,精进新识——
案件审理在查明事实上未穷尽调查手段,事实认定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仍是案件被发改的主要原因。
部分案件存在就案办案情形,机械适用证据规则,证据采信把握不准,仅考虑了法律关系,没考量社会效果,部分案件因事实认定正确但处理不当被改判。
被发改指提案件中占比较高的案件类型主要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等,要处理好因认识不同、理解不同而导致的处理结果不同的问题,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
检视分析会针对被发改案件、被再审改判发回案件的类型、改发原因等进行了复盘、梳理。

会议按照承办法官汇报基本案情、庭长补充检视意见、分管领导进行点评的流程,重点就裁判思路和改发理由进行检视研判。

“合议庭认定赔偿数额时综合考虑了网络平台销售数据、被告后续有无侵权行为以及售卖的植物新品种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定备案推广……”承办法官对基本案情和裁判理由进行了说明。
庭长补充道:“最高院考虑到被告多次侵权,存在主观恶意,故对赔偿金额进行了改判。”

“我们要查找民事审判工作的不足,认真分析和上级法院在裁判理念、办案思路上的差别,以查促改,在事实查明、法律适用上用劲发力,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分管副院长点评分析,“这既是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会,也是检视我们自身办案水平的会议。”

会议研究了2025年上半年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发案件24件、太原中院一审裁判被省高院改发案件7件。通过判前监督、判后评查、案后检视,对被发改及再审改判发回案件“会诊把脉”,以点带面发现问题、以评促改防范问题、以小见大示范引领,提升审判质效。

“为什么要召开案件检视分析会?就是要逐案对标对表,检视差距不足,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司法质量、效率与公信力的全面提升。”结合检视分析会发现的问题,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培树穿透式审判理念。要摒弃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深入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准确识别隐藏的法律关系,通过审查全案事实,精准认定证据,严格依法办理,作出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适当处理。
二要强化法官释法说理。立足法律原理、司法经验和社会常识,聚焦当事人核心诉求释法说理。要让案件当事人、人民群众听得懂、易理解、能接受,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兼顾人民群众朴素感情,让当事人赢得在理、输得明白。
三要统一类案裁判尺度。要强化院庭长监督,深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研讨功能,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检视分析,厘清法律适用分歧,明确裁判规则,推动“共性问题”转化为“类案标准”,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来源: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