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的《“保障国有土地出让权益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近日,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前往祁县自然资源局,就加强部门协作、合力保障国有土地出让权益进行交流座谈。

会上,祁县人民检察院与祁县自然资源局对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保障国有土地出让权益的文件精神进行交流学习,双方就落实专项行动一致认为:一要强认识、定方向。国有土地关系国计民生,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认识保护国有财产和用地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祁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和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管理职能,全面掌握祁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保护现状,以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作为切入点,针对违法违规情形实施精准监督。
二要抓重点、实举措。要对近年来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清单问题分类研判,梳理形成重点问题清单,立足解决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督。围绕土地出让收入流失类、土地闲置类、违法使用土地类、违法审批许可类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工作,以通过指导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重点问题、关键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
三要重协作、建机制。抓好国有土地出让权益保护是需要协同并举的系统工程,要完善祁县人民检察院与祁县自然资源局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确定专门联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案件信息及进展,共同研究制定处置方案,联合巡查调查取证,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并通过提炼总结经验做法等举措,推动完善保障国有土地出让权益的长效机制。
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保障国有土地出让权益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能动履职,监督相关部门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预防、保护和治理力度,推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更好地服务保障祁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来源:晋中检察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