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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内部治理结构 促进仲裁事业发展
发表时间:2023/05/17 来源:大同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大同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6月,25年来,共立案3000余件,受案量和标的额逐年稳步增长,标的额达100余亿元,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声誉,已跻身于全国中上游水平;2021年进行了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优势,持续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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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好仲裁正确政治方向。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决策部署,为适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形势任务,创新思路,加强党的领导,树牢责任意识,由仲裁委主要领导担任党支部书记,设置党建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始终保持仲裁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加强仲裁组织管理。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原则,切实加强仲裁委内部组织管理,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各司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将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作为仲裁委投诉举报信访工作机构,履行相关的投诉举报信访职责,严格仲裁办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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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聚焦主业主责,努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2022年以来,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共接待当事人仲裁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接受仲裁申请200余件,案件标的额达8.3亿余元,年内审理办结仲裁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2%这一较高水平。同时高度重视仲裁调解工作,涉调解案件占结案总数约五分之二,仲裁公信力不断提高。

四、建立完善仲裁制度,不断规范仲裁办案程序。

及时成立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严格仲裁员选聘和仲裁员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仲裁裁决记录和移交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纳入工作范畴,落实仲裁工作“七个严禁”,坚决防止和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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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积极拓展仲裁服务领域。

积极宣传并充分运用仲裁制度化解矛盾,把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大同仲裁委员会还创刊发行《大同仲裁》杂志双月刊。建立大同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及时将章程、仲裁规则、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

六、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仲裁工作。

适应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促进仲裁与互联网经济深度融合,成立大同仲裁委员会成立网络仲裁院,建立网络化仲裁案件管理系统以及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对接的网络仲裁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经济、高效的仲裁服务。

七、坚持调裁并举,积极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注重加强仲裁与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的规范衔接。规范调解制度,完善调解流程,全力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仲裁服务,年内成功各类金融纠纷调解2000余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仲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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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入推行行业协作,努力提高仲裁服务水平。

积极对接并进驻民营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入大同市各商会(协会)大力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推动和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仲裁优势,成立大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九、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仲裁保障能力。

每年定期举办仲裁法律专题培训,适应仲裁办案需要,强化仲裁员学习运用参考,努力提升仲裁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为提高仲裁公信力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公开聘任,人才引进等手段壮大优化仲裁员队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集中研讨仲裁工作情况,努力提高仲裁服务国家、省扩大开放和发展战略能力。

来源:大同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