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推动大宁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27日,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亮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马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亮宣读了《大宁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组、目标任务、行动计划、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曲峨人民法庭庭长贺小莹通报了《大宁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将24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五个责任部门,有力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随后,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省、市、县及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
党组书记、院长马华明同志首先从什么是营商环境、做什么、怎么做等方面深刻解读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职能定位。马院长指出,法院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司法服务意识,聚焦企业切身需求,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为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马华明院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及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高度出发,深化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做实做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细抓实,班子成员共同抓,部门协调统筹落实,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将各项行动计划要求落细落实,努力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合力。
三是要坚持创新引领,聚焦措施落实。在今后工作中,要瞄定目标,将工作挺在前头,各部门共同发力,提升各项指标方法与途径。同时要结合实际工作,围绕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将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来源:大宁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