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立敏,女,49岁,1997年自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到阳泉市郊区司法局工作,现任荫营司法所助理员、荫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2015年,她带领的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2018年获全省“巾帼文明岗”称号。2014年,她本人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多年来,她积极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辖区和谐稳定奉献一己之力。
事无巨细,及时倾力化解
因所在辖区人口多,流动性大,各类矛盾多样。工作日基本上每天都有群众来访,甚至是周末也常常有群众打手机电话咨询。她总是不烦不躁,热情接待,想尽办法为他们解决问题。
有一次,一位70多岁的赵老汉来到镇调委会,反映自己地里的部分果树被邻村张某放的羊啃食,他说为此他找了好几个部门,一直解决不了。老人当时情绪非常激动,说:“我就不信天下没有王法了,我必须得讨个说法,否则此事没完!”群众无小事,当天下午,她和同事驱车赶往老人的庄稼地,查看果树受损情况。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张某,考虑到损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她劝张某最好协商处理。张某权衡利弊后,接受了调解意见。他主动向赵老汉赔礼道歉,并自愿给予经济赔偿300元,赵老汉也同意了,主要是心里憋着的气儿顺了。接过赔偿款,他脸上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在广大农村,像这样本来事情不大、但因“咽不下一口气”“没有一个台阶下”导致的纠纷很多,如果不及时化解,很可能“小事”变“大事”。她作为一名调解员,则充当了“和事佬”的角色,及时充当“灭火器”、化干戈为玉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郊区和为美调解室 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突出重点,营造和谐氛围
在生产生活中,因各类矛盾纠纷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信访、非访、缠访的事件屡见不鲜。将信访矛盾纠纷纳入人民调解范畴,实现“访调”对接,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实现人民调解转型升级的一种探索和实践。
2019年4月,郊区某村村民张某在工作期间意外坠井身亡。后死者家属与所在村委会就损害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僵持不下。她受镇调委会委派,对此案进行调解。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她锁定本案争议焦点:本案是否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如不按工伤,那么按普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数额是按居民还是按农民收入标准确定。
为有理有据地做好调解,她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和法律条文,并向专业律师和法官进行了咨询,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之后,她拿出了初步调解意见。此案中,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构成工伤赔偿的主体;对于赔偿数额,根据当时的审判实践,应以农民收入为准。在此基础上,经过几次磋商,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由村委会一次性赔偿受害方各项费用计31万元,双方今后互不纠缠。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于细微之处见格局,工作才更有效果和意义。辖区某村史某夫妇与某农业开发公司坟地拆迁赔偿纠纷、某村闫某与某热力公司道路施工赔偿纠纷等信访案件,最终都以调解方式得以化解。在调处这类案件中,她坚持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把“访调对接”打造成了惠民、利民、便民工程,不仅化解了纠纷,而且对当前村社治理具有引导示范、秩序修复的功能,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员在基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创新模式,探索多元化解机制
为探索新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2019年5月,由她负责的全区首个品牌调解室“和为美”家事调解室挂牌成立。这也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新举措。她在工作中总结出“听、劝、讲、断”四字工作法,四年来,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800多件。
在调处这类案件中,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家庭矛盾。有一次,一对年轻夫妻称要离婚,并准备卖掉价值20多万元的家用轿车。谈话中她得知,这辆车是不久前双方刚买的,而且女方平时上下班、接送孩子都很需要这辆车,但因在气头上、嘴上不愿服输才说要卖车。像这样的情况,把车卖掉不仅是财产上的损失,还会给他们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后,二人终于放弃了卖车的打算。原本因赌气冲动要离婚的想法,也在冷静思考后打消了念头。
一起起家庭矛盾的化解,有效遏制了因婚姻家庭纠纷导致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同时,调解工作的过程,也是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的过程,于潜移默化中提高了人们的法律素养。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今后,她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小案件大道理”的示范引导作用,将矛盾纠纷从个案处理转变为源头治理,以实际行动为谱写全方位高质量发展郊区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来源:阳泉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