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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推乡村振兴 服务保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2/08/08 来源:晋中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2021年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县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及时选配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建立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内部机制,形成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合力,在南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帮扶工作制度,以抗击洪涝灾害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帮扶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组织全体帮扶队员认真学习《灵石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选派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的实施方案》《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帮扶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对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和《文件资料汇编》《数说脱贫攻坚成效》《新阶段干部驻村的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掌握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弄清政策界限和政策标准。

二、加强联系,凝聚合力,共同施策。及时与镇扶贫办和村“两委”对接,约定工作事项。及时建立微信群联系平台,全面掌握帮扶工作信息。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与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碰头,面对面协调工作,通报相关情况,研究重要工作事项。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帮扶工作情况,请示工作,接受指导,争取支持。特别是在洪涝灾害中,帮扶工作队在灵石检察院带领下主动前往灾情一线,与村主任一道察看灾情,详细了解61户受灾群众基本情况,并就6户受灾严重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工作作了认真协商,跟踪落实复重建计划。全院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踊跃为受灾群众捐款4000余元,捐赠电暖器3台,帮助受灾严重村民温暖越冬,《晋中日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

三、定期入户,掌握实情,建立互信。强化与镇扶贫办和村委、脱贫户的对接,迅速摸清详细情况,建立信息一览表,对104户282人脱贫户和1户1人不稳定脱贫户做到了家庭住址清、家庭人口清、住房保障清、身体状况清、给水用水清、从事产业清、收入来源清、享受政策清、返贫风险清、急需帮扶清等。坚持扶贫先扶志、增收先增智,认真开展思想工作,进一步激发脱贫农户内生动力,帮助脱贫户特别是受灾严重脱贫户增强信心,积极开展自救,迅速摆脱灾情束缚,广开增收门路,提高增收技能。开展对脱贫农户在校生工作,积极勉励其珍惜学生时光,好好学习,立志成才;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律意识,塑造健康人生;学会为父母及家庭分忧。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引导。通过入户宣讲,帮助脱贫农户正确理解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规定,提高脱贫农户依靠政策增收能力,增强巩固脱贫成果信心,量身定制地巩固增收路径。

四、严密监测,跟踪问效,持续发力。在定期入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被监测对象。开展动态排查,按照“监测谁”规定,找准被监测对象。针对去年发生的洪涝灾害,重点查清受灾情况,做到底数清、办法明。将受灾户恢复重建和落实保险赔偿纳入工作重点,帮助受灾户尽快步入正常的生产生活轨道。

五、多措并举,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变“输血”为“造血”。突出产业帮扶这个重点,助推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5+5产业发展体系,实现由“等帮扶”“靠帮扶”到“我要干”“我能行”的转变。引导脱贫户投身“百企联百村结千户”行动,主动开辟就业门路,积极参加专场招聘会推销自己,建立异地转移就业的勇气和信心。特别是引导农户积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努力成为“持证农民”“专业农民”。做好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各项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相关保障政策,助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做到雪中送炭。围绕“两养三种”产业,积极助推小额贷款政策及时落实,推动被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落实好“三保险”和防贫保险,确保被监测户受灾不受困。

六、参与治理,营造氛围,扶植良俗。积极投身到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共同为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作出积极贡献。积极融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治理体系,为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出谋划策,形成治理合力。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形成优良家风家教。积极为巩固基层政权发挥正面作用。

 下一步,灵石检察院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强化政策学习研究,认真落实好各项帮扶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帮扶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实现灵石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晋中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