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治尊严的重要防线。
今年以来,杏花岭区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目标,以质量检查和案件评查为抓手,创新机制,靶向发力,以高质量管理赋能高质效办案。
推动→事后纠偏向前置预防延伸拓展
推动→个案监管向类案治理转型升级

质量检查重“严”
➤落实《案件质量检查表》同步入卷机制,明确承办人质量检查主体责任,并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前,就证据审查、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效果等开展自行评估,经部门审批后入档,实现办案质量源头把控。
➤升级送案审核标准,文书在移送法院或公安机关前严格筛查,确保零差错送案,杜绝“带病流转”。
➤从程序、效果、责任落实等方面对个案质量开展跨部门、跨办案组交叉检查,畅通内部衔接,消除质量盲区。

案件评查重“实”

➤聚焦常态化抽查,明确评查人员、方式、范围及阶段性规划,从时效性出发,全面扫描疑似质量问题、批量相似问题,并针对特定案件类型、特定业务态势启动专项评查。
➤激活“评查+”辐射效应,以破解“只评不改”为切入口,落实承办人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机制,实现及时补正、预后防复,推动形成“评查+整改”闭环管理。
➤评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共性、高频问题,动态发布《案件评查问题提示》供业务部门参考学习,推动“发现一个、解决一类”,实现“评查+通报”经验共享落地。

来源:晋阳剑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