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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温度暖人心 情法兼顾护民生
发表时间:2025/11/18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近日,朔城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社区矫正对象缓刑撤销案件,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调查核实情况,最终作出不予撤销缓刑的裁定,用司法温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让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悉,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此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依法接受司法局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间,司法局发现赵某多次未按规定报到,且擅自离开社区矫正区域,遂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请求依法对其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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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办案,而是敏锐察觉到赵某未配合矫正工作背后可能存在特殊原因。为查清事实真相,法官主动联系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赵某基本情况,并前往赵某家中走访调查。走访中得知,赵某妻子突发严重疾病,情急之下未向司法局请假便陪同妻子去北京住院,后因妻子在ICU病房、病情不稳定、身边无人照顾,赵某为陪护妻子、筹措费用不得不四处奔波,分身乏术之下才未能及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并非故意违反监管规定。

法官实地查看了赵某妻子的病历资料、住院证明以及家庭生活情况,向医生、邻居、司法局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确认赵某所述属实。考虑到赵某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在缓刑期间无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此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系因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事出有因且主观恶性较小。若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不仅会让重病的妻子无人照料,还可能导致家庭破碎,违背司法人文关怀精神。

经工作人员询问后,赵某表示将积极配合后续监管工作,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好好照顾家人,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包容。综合全案情况,法院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家庭稳定、体现司法温度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不予撤销缓刑的裁定。

此次案件的处理,是朔城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法院始终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家庭困境和社会因素,用柔性司法传递关怀,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注入良法善治力量。

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