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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调解工作专题会议
发表时间:2024/04/08 来源: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4月3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苗伟主持召开调解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和全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会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居于重要位置。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做到“十个抓”:一是抓认识深化。要充分认识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乘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的“势”,引领全系统进一步重视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实调解工作。二是抓政策指导。在大调解格局中,司法行政系统要落实好组织、指导、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责,按照各类调解内涵外延、方式方法的不同属性,在分类指导上下功夫,增强针对性,把握规律性,注重实效性。三是抓难题破解。当前调解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困难,有制度性问题、有机制性问题、有保障性问题,有的问题还十分突出。要迎难而上,一个一个破解,采取硬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四是抓基层基础。矛盾纠纷产生在基层,化解的一线和防线也在基层。一定要把网络织密,把触角做深,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基础工作,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五是抓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实践中,既有邻里、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等多发性民间纠纷,又有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高发性行业纠纷,还有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新型纠纷,涉企纠纷也明显增加,这些重点领域都不能放松。六是抓实质化解。这是根本任务,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要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消于萌芽。七是抓调解组织。乡、村两级调委会建设要大力加强,做到普遍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要稳步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要视情况发展,确保依法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律师调解要大力加强。八是抓调解队伍。矛盾纠纷化解是难事烦事,必须有一批热心人、有本事的人来做。要注重从基层退休政法干警、“五老”人员中选聘优秀调解员,并推动网格员和调解员逐步合二为一。九是抓典型示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多年来我省发展了不少品牌调解室,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对这些典型要加大表扬、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十是抓衔接联动。要通过调度指导、文件指导、会议指导、外出考察等方式,推动系统内部在平台建设、力量统筹、机制完善上狠下工夫,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工作质效。要着力破解网格员与调解员工作衔接问题及平台对接、司法确认、力量充实、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