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部署的开局之年。
面对“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时代命题,晋城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格局,努力探索纠纷解决工作中的矛盾下沉和纠纷前移机制,多措并举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答好“公正与效率”的时代问卷。
汇聚联动共治合力 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
“枫桥经验”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治理因素,其核心内涵之一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强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及共治。

早在2020年,晋城法院就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改变传统的单兵作战局面,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27家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目的就是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整合各方资源,自上而下疏通基层解纷的毛细血管,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运行,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2023年6月7日,高平某中学学生张某某在宿舍与同舍3名同学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受伤,形成纠纷。如何快速处理案件,不耽误孩子们的正常学习生活,高平法院法官赵晋文启动“三长会商”机制,与当地派出所所长和司法所所长召集学生家长进行协商。

在此次调解过程中,法官赵晋文不仅仅是法官,还是调解指导员、社会综治员、矛盾消防员……,他说:“法庭成熟的调解思路加上司法所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往往能让调解事半功倍。”
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正是“枫桥经验”的实质和主线。政协委员调解室、保调委调解室、特邀律师调解室、中小企业调解室……,泽州法院聚合资源、整合力量,不断汇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大力推进“共享法庭”建设,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33处“和事佬调解工作室”以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将司法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将矛盾纠纷预防在苗头、化解在基层。

打造解纷品牌 破解诉源治理瓶颈
横向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是晋城法院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中向外打出的一张“合作牌”,对内,则纵向延伸司法触角,打出了又一张“挖潜牌”。
“张法官,小丫最近情绪好多了,在学校表现也不错,您放心……”早年丧父的小丫已到入学年龄,母亲刘某与爷爷奶奶因其父亲的赔偿款闹矛盾,将户口本带走导致小丫无法办理上学手续,爷爷王某来到法院寻求帮助。法官张丽云抽丝剥茧、条分缕析、层层深入,一次性讲透情理法,11个小时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阳城法院积极打造“情调理顺”特色品牌调解,采用“听、讲、劝、促、顺”五步调解法,联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集多元调解、诉讼指导、诉调对接、法治宣传等多项职能于一身,将大量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引发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截止2023年11月底,案件调撤率从创设品牌之初的57.1%提升到78.46%,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9%,一审服判息诉率98.32%,上诉案件无一改判。阳城法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诉前调解,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沁水法院借力树理文化,打造枫桥法庭。他们根据赵树理文学作品提炼出“先看戏、后说事”“先算账、后了事”“先放气、后说理”“先把脉、后治病”“先戴帽、后和好”的“五先五后”调解法,在调解过程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当事人运用相应方法,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提供“菜单式”服务 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完的路,“枫桥经验”是一本读不完的书。陵川法院构建“网格吹哨、调解报到、法官指导、接诉即办”的纠纷预警化解新格局,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为群众排忧解难。

选择多、解纷快、效果好、成本低,成为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解纷的最大特色,他们在所辖社区建立的14个“解纷便利店”,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便利的司法服务。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张沁艳介绍说,“目前,我们共有17名调解员、7个第三方组织常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每个调解员和调解组织都有自己的专长,当事人可以针对纠纷的类型自主选择。”2022年12月,城区法院通过网上立案,远程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千里之外的沈阳的某科技公司,足不出户就追回货款。

正是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才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1年以来,晋城市两级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2225件。
“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在于其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契合,新征程上,晋城法院将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宗旨,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为加快推进晋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