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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纾困 保障劳动者权益——王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表时间:2025/06/25 来源:晋中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基本案情——王某某与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灵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王某某支付工资款数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暂无财产可供全额支付,申请人又急需工资款维系生活,执行难度较大。在此情形下执行法官并未机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给予企业宽限期,使企业通过处理库存、回笼资金等方式如期支付工资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既保障了劳动者权益,又使企业重获生机,实现双赢。

典型意义——案件顺利执结的背后,是执行法官对企业困境的体察,是对劳动者期盼的回应,更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诠释。灵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宽限期”,体现出对困难企业的包容审慎,同时坚守法律底线彰显对劳动者的温暖保护。以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在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既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又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展现了司法温度与执行力度的高度统一。

未来,随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深化,执行工作必将为优化营商环境、守护公平正义注入更强劲的法治动能。

来源:灵石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