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最高检“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贯彻落实好山西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用心用情办好小案 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12月27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政治部举办优秀“小案”评选活动暨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座谈会。

各位讲述者以自己身边的办案故事,通过“PPT+演说”的方式,从不同角度讲述了一个个蕴含法理和情理的检察故事。经过激烈角逐,最终3个案例分别获评一、二、三等奖,5个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怀仁市人民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优秀“小案”评选活动结束后,由马飞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谈了参加本次优秀“小案”评选活动的感受,表示这次活动形式新颖、案例丰富、讲述动人,并建议检察机关带着案例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更好地展示检察机关履职过程、开展普法宣传。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朔州市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全体干警立足岗位职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涌现出了许多优秀案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再接再厉,以更高水平履职服务保障朔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人民至上”思想内涵,始终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为民服务办案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如我在诉”的标准办好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强化释法说理,切实增强“小案”办理效果。运用公开听证方式,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对被害人家庭困难且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的“小案”,审查起诉过程中同步开展司法救助,缓解当事人就医、生活等现实困难,释放更多的检察温情,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要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小案”背后的社会治理。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进一步将司法办案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法律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利用身边“小案”警示身边人,并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法治宣传,通过“小案”办理推进社会治理。
四要注重协调沟通,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协调,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凝聚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治理,为服务保障朔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朔州检察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