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各市速递>朔州
朔州山阴县人民检察院与山阴县妇女联合会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
发表时间:2023/03/24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3月20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与山阴县妇女联合会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并召开积极稳妥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院党组成员赵叶云、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晓君和妇联部分同志、公益诉讼检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20230322165821442.jpg

会上,赵叶云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说明。协作配合机制包括联合工作、办案协作、信息共享、沟通联络、宣传联动五项机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探索加强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协作,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观念,努力营造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障和每位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赵晓君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妇女权益的关心和支持,妇联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维护妇女权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子奇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细化双方职责和义务,按照《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公益诉讼线索的双向移送和共同研判。同时,妇联组织可受邀开展案件社会调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共同推进妇女权益保护社会治理创新,扩大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影响力,增强社会知晓度,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来源: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朔州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