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女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备受千家万户关注。女性因独特的生理构造、心理特质以及相对的个体差异,在面对安全挑战时尤为脆弱,加之部分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轻信他人,自我保护观念差等现象,有待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近日,太原中院少年法庭以庭审实践推动法学教育和法治宣传,将法庭搬进校园,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校园法庭”再次启动,来到太原市卫生学校开展了一场“面对面、零距离”的庭审观摩。

案情简介
该案是一起刚入校的女大学生,交友时意外怀孕,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及时向亲朋好友求助,生子后惊慌失错,致婴儿死亡的案件。庭审时,被告人徐某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恳请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陆智维以案说法,分析了学生犯罪的因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并重点对个人、家庭、学校层面的因素进行了具体剖析,同时又提出事前预防、事中阻断、事后惩治的三阶段预防、警示方式。

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庭审结束后,太原市卫生学校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少年法庭王亮法官接受了该校校长郜宏漪颁发的法治副校长聘书。

随后,王亮法治副校长结合本次庭审案情,以触手可及、浪漫温情的法律为主题,通过“江歌案”“电梯劝烟案”的案例,分析了人性与法律的关系,总结了捍卫正义、守护公道的道理,强调了女生应如何做好防范措施保护自己,并希望同学们能体会知识的欢喜,欢腾在自己精彩的人生里,在骄阳下绚烂的绽放,做与众不同、限量版的自己。
部分市人大代表、太原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太原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太原市卫生学校师生240余人旁听庭审。

太原中院继续坚持《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好司法保护进校园活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校园庭审活动不仅是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化诉源治理的实践课,对帮助学生增强法治意识,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水本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光,相击而发灵光。下一步,太原中院将继续把法治实践和法治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做好社会合力的有机成份,共同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来源: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