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阳市林州红旗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10日,长治市检察机关和安阳市检察机关建立“红旗渠及其源头保护”协作机制。考虑到疫情原因,两家院共同研究决定,通过云视频会议线上举行云会签仪式。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及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云会签仪式。

长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指出,《意见》的共同签署是加强红旗渠跨区域保护检察工作尤其是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良好开端,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建立红旗渠保护协作机制对沿线文物、水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二要把握重点,聚焦破坏红旗渠及其附属设施、砍伐树木、排放污水等重点案件,助推红旗渠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和水资源优化利用。三要强化保障,通过组织领导、交流学习、协同办案等方式,努力提升红旗渠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协作机制真见效见实效。

安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红伟指出,保护红旗渠就是守护生命渠,建立协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林州红旗渠重要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红旗渠保护工作效能的现实需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保护红旗渠是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担当,坚持预防和打击并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强化协同共治,构建红旗渠生态保护大格局。

签订仪式上,李峰检察长和李红伟检察长分别作为单位代表签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立“红旗渠及其源头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红旗渠保护的目标任务、主要职责、办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形成检察合力,助推红旗渠周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积众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积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长治市检察机关和安阳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签机制为新起点,继续强化探索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在红旗渠及其源头保护方面发挥各自优势,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推动《意见》深化细化、落实落地,为红旗渠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来源:长治检察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