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举行揭牌仪式。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晋中中院、祁县县委有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位于祁县经济开发区内,紧邻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是晋中市首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有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构成。法庭主要受理祁县开发区内的各类诉讼案件和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祁县县委书记李军为法庭揭牌
据祁县法院主要负责人介绍,该法庭的设立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司法护航汾河百里中游示范区、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是践行“两山理念”、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将为地方发展建设和汾河水系、昌源河湿地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调研昌源河流域生态情况,深入法庭了解硬件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