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2022年6月21日上午,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应邀参加。

【案情回顾】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森、小林、小叶(化名)经事前谋划,将被害人带入KTV内,采取轮流与被害人喝酒的方式将被害人灌醉,在被害人醉酒睡觉之际,将被害人手机拿走。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灌酒的方法,致被害人不能反抗,并劫取财物,构成抢劫罪。
【不公开听证会,让爱有“光”】
在听证会上,该案承办人田瑶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社会调查等基本情况,并说明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们积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践行‘阳光司法’、‘温情司法’。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为了让未成年人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拟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参会人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并发表意见。最终,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对涉案人员家长提出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训诫+观护帮教,让爱有“度”】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律对未成年人是宽容而不是纵容,希望你们能够体会到庄严的法律中所包含的这份厚重的仁爱,引以为戒,迷途知返......”。为了帮助三名未成年人进一步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引起自身和监护人的重视,承办检察官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对三名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帮助未成年人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给自身、父母、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并对其积极悔改的态度予以肯定,教育他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感恩父母,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争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好青年,用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回馈社会。
训诫后,郊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义家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签订了为期3个月的观护帮教协议。希望涉罪未成年人通过接受观察、保护、管束、帮助、教育,最终在不脱离社会、不辍学失业等情况下改过自新。
【督促监护令,让爱有“方”】
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条防线,也是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位老师,只有监护人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才能从根本上预防或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本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对本案的发生存在监护失职行为,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结束后,向其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要认真剖析亲子关系存在的问题,改善沟通方式,加强监管,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孩子提供温柔而坚定的家庭支持。
“不公开听证会+训诫+观护帮教+督促监护令”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是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也是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致力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具体实践。下一步,郊区检察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用法治之光,照亮迷途少年的回归之路。
来源: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