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泽州公安民警通力合作,不惧疫情,克服种种困难,历经半年的侦查,成功摧毁省级目标贩毒网络,抓获贩毒人员17名,查处吸毒人员47名,缴获毒品安钠咖粉1627.62克,取得重大战果。

“魔鬼常常隐藏在细节里!”2022年7月,泽州公安抓获贩毒人员陈某,在深挖毒品来源侦查经营后,川底镇居民李某林进入了民警视线。李某林本身残疾,并无经济来源,却花钱大手大脚,其住所经常有形迹可疑人员进出,存在贩卖毒品嫌疑。由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泽州公安禁毒大队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随后,省厅、市局高度重视,省厅将其列为“2022-18”号目标贩毒案件。至此,由省厅督办,市局相关部门协助,泽州公安抽调禁毒、刑侦、法制、金村所、高都所等单位精干力量的专案力量开始组建,也标志着该贩毒网络进入末日的倒计时。


经过长达半年的潜心经营、秘密守候、证据收集、人员核实,查清了以李某林为首,涉及四个层级的吸贩毒网络。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泽州公安组织百名警力展开两次集中收网行动,抓获贩毒人员15名,查处吸毒人员42名,现场缴获毒品安钠咖粉1562.04克。随后,民警顺线追踪,扩大战果,截止2023年1月1日,此案共打掉吸贩毒团伙3个,抓获贩毒人员17名,吸毒人员47名,缴获毒品安钠咖粉1627.62克。
经查,202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林纠集李某江、畅某喜等17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层层分销的方式,在晋城市城区、泽州、阳城等地,向张某、王某、冯某等40余名吸毒人员以当面现金交易的方式贩卖毒品安钠咖粉,累计贩卖毒品安钠咖粉达30公斤以上,涉案资金40余万元。
目前,李某林、李某江、畅某喜等17名犯罪嫌疑人因贩卖毒品罪被泽州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张某、王某、冯某等47名违法嫌疑人因吸食毒品罪被泽州公安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无期徒刑或死刑+没收财产;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毒品数量少但情节严重的,处3到7年有期徒刑+罚金;毒品数量少(无论数量多少都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晋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