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个别司机为了降低燃油成本,打起了购买廉价汽油私自囤油的主意,殊不知,这一做法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尤其是在当前的“三伏天”里,如同囤了个“隐形炸弹”,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带来了较大风险。

近日,文水县公安局北张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散装汽油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
8月8日,北张派出所民警在治安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辖区东宜亭村某村民家中有浓厚的汽油味道。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平常经营围耕机与锄草机,为方便使用,遂购买了90升散装汽油,储存在自家院内备用。

目前,郭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文水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散装汽油被查扣收缴。
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即使遇到较小的火源也极易引起燃烧爆炸。非法运输、销售、私藏散装汽油更是危害巨大,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发现线索可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或向当地派出所举报,共同消除安全隐患,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文水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