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省综治办)是省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省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是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着制定全省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协助省委和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全省创新社会治理等重要任务。政法委机关内设12个处室,实有在职人员76人,离退休人员14人。
2014年决算支出总额1611.13万元,2013年为1854.64万元,同比减少13.13%。其中:2014年基本支出946.89万元,2013年为911.8万元,同比减少3.8%;2014年项目支出664.24万元,2013年为942.84万元,同比减少29.55%。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5.12万元,2013年为120.03万元,同比减少45.7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5.3万元,2013年为18.52万元,同比减少69.76%;公务接待支出1.91万元,2013年为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91万元,2013年为99.67万元,同比减少41.9%,因公出国(境)支出减少原因为我委2013年根据中政委安排出国(境)人数为4人,2014年出国(境)1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原因为我委机关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管理相关规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