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省综治办)是省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省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是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着制定全省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协助省委和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全省创新社会治理等重要任务。政法委机关内设12个处室,实有在职人员78人,离退休人员15人。
2015年决算支出总额1734.44万元,2014年为1611.13万元,同比增长7.65%。其中:2015年基本支出1118.11万元,2014年为946.89万元,同比增长18.08%,增长原因主要为工资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形成的人员经费增加;2015年项目支出616.33万元,2014年为664.24万元,同比减少7.21%。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1.32万元,2014年为65.12万元,同比减少5.8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6.27万元,2014年为5.3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2014年为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91万元,2014年为57.91万元。总体来说,我委机关近年来在“三公”经费控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各项经费支出均在合理范围之内。
附件:1、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5年收入决算表
3、2015年支出决算表
4、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二)
7、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8、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