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组要海斌副处长一行四人莅临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小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科长周东红等陪同督导。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中院关于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就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司法改革以来人民法院公务员管理、法官管理、司法警察管理、法官助理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与市中院政治部负责同志广泛交流了意见。检查组一行对市中院公务员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中院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政工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及时研究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相关举措,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决策部署,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规定要求,市中院先后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试行)》,《法官等级晋升工作流程》、《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理公务员录用、公务员调任、公务员登记、职级晋升、宪法宣誓等相关工作,注重公务员考核及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改进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互动性和干警的参与度,有效强化了培训效果,严肃认真执行离职从业限制规定,有效激发了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来源:晋中中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