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水平,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市检察工作迈入全省、全国第一方阵,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能力。市院召开提升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制发工作、优秀检察建议和典型案例上报评选工作推进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学辉主持会议,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省院《关于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及先进单位评定结果的通报》和《关于入选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的通报》;介绍了全省全市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业务数据情况,并围绕当前工作对各业务条线上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对案件系统数据采集情况进行了讲解。
灵丘县院对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流程进行了讲解和经验介绍。
郑黎明结合全市检察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抓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和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 正确认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有力抓手。
二 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职能定位和制作规范
各业务部门及业务条线在案件办理中要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中关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的六种情形,围绕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以及行业监管漏洞等,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发挥检察建议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 注重典型案例的培育和审核上报工作
各业务条线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评选和审核上报工作,充分认识典型案例对办案工作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在执法办案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精品”意识,进一步完善典型案例审核流程,有效提升参选案例质量。
来源: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