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襄垣县检察院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西省档案局共同授予“山西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本次评选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1990年,襄垣县检察院档案室成立后,历届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投入,高标准配置硬件设施,积极推进检察档案数字化工程,档案室于1999年被评定为省一级标准档案室,2008年被评为“省级示范档案室”,档案员张晋中荣立个人“三等功”。
进入新时代,襄垣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 “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目标”的指示为指导,持之以恒抓质量关,矢志不渝建信息化,特别是2017年被长治市档案局确定为“长治市档案数字化改造试点单位”后,该院党组致力于不断推进检察档案的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久久为功,完成了1955年至1968年和1979年恢复重建至2020年共54年的文书、诉讼档案共计10216(卷)件档案的数字化改造,带领襄垣检察档案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达到了全国一流标准。
30年来,襄垣县检察院档案室累计为检察机关提供档案服务6171人次、9127(卷)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检察档案服务611人次、1217(卷)件;接待了760多人次观摩。档案工作得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长治市人大、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努力。襄垣县检察院将以获得此次荣誉称号为契机,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栉风沐雨、砥砺奋进,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谱写襄垣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来源: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