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文化>政法论坛
网络消费中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
发表时间:2021/10/09 来源:《山西政法》杂志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牛学聪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消费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喜爱,特别是对于年经消费群体来说,网络消费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和质量,使得消费行为更加的便捷。但是网络消费提供者自身存在的一些诚信问题,却导致了网络消费欺诈行为的时有发生,对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对网络消费中的欺诈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认定,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网络消费中欺诈行为的不法性判定

网络消费平台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自阿里巴巴推出淘宝以来,在这十多年的发展中,对网店经营者的身份认证、商品质量认定等都没有很好的体系,网购前,消费者很难对其产品进行认定,经营者为了扩大销量,要么对商品质量进行隐瞒,将一些正版商品替换成了高仿物品,要么是发布商品虚假信息,特别是商品广告的虚假夸大宣传,更易对消费者造成消费误导,因此对网络消费中存在欺诈行为进行不法判定时,只能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

一是销售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网络经营者为了扩大自己的销量,对商品质量进行隐瞒,这种用错误的信息来促进网络消费者购买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对这种问题就需要从商品的质量上进行严格的明确的法律认定和界定。

二是夸大广告宣传产品。网络消费中的欺诈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夸大广告宣传,对网络消费者进行误导,从而达到商品推销的目的。在对夸大广告宣传产品进行欺诈行为法律认定时,部分已经构成欺诈行为,但也有部分广告在宣传过程中没有明显跨过法律的界限,在法律依据上不能对其进行欺诈判定。

二、网络消费中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对策

一是细化网络平台提供者的责任。网络消费中欺诈行为产生的主体一般都是网店经营者,对其进行管理的第一管理者便是网络平台提供者,因此需加强网络平台提供者对网店经营者的治理,对其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明确的文件内容说明,这样可以在源头上解决网络消费过程中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问题。

二是明确夸大广告构成消费欺诈的法律界限。网络销售中,用浮夸的文字对商品进行夸大宣传,很容易产生消费诉讼案件,因此在完善网络消费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过程中,就需要在广告的内容、商品的质量等方面进行多重保障,不能使广告中出现诱导消费行为。

三是提高对网络消费的立法。2010年我国颁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消费行为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但随着人们消费方式的不断转变,这些条例显出了诸多不足。因此,提高网络消费立法,对网络消费中各种可能遇到的消费诉讼问题进行立法说明解释,以立法的方式来对网络销售者的销售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管,这样才可以避免由于法律的空缺而产生消费欺诈,有效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网络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消费欺诈问题。

网络消费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形式,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难免因网店经营者的欺诈而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高对网络消费中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不仅可以促进网络消费的发展和进步,还能拓展我国的法律认定思维,在对各种消费问题产生的法律认定上,进行更加有力的法律界定和问题处理。

(作者单位:太原市小店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