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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明灯指引我成长
发表时间:2021/10/12 来源:品味简茶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

中国共产党像一盏明灯点亮了我迷茫的心灵,像初升的朝阳照耀着我的前路。跟着岁月的脚步,在父亲讲的故事中,我慢慢地了解到共产党如何历经沧桑,从年轻走向成熟,迈上了新的世纪历程:初创时期的艰难、北伐战争的洗礼、土地革命的探索、抗日战争的硝烟、解放战争的炮火,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的建设、改革开放等,这些历史印记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伴随我一步步成长。

记忆中,父亲就是一名党员、一名村干部。他忠诚老实、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清正廉洁、知行合一,好多模范先进个人奖状都在我家客厅大桌子的抽屉里放着,激励着我在上学时认认真真、工作中勤勤恳恳。父亲给我的爱是威严的、沉默的、深远的,他像一本厚重的书,润含着深邃的人生哲理,浸润着我的成长,让我受益良多,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用语言描述。

六岁那年冬天某一天,父亲拉着我的手去村委开会,习惯性地坐在最边上的凳子上等父亲。开会中,眼尖的我看见一位叔叔手里拿着一个漂亮的小本本在低头记录,他认真的神态和手笔自然一体的样子吸引着我,时间在此景中很快地流走,恍惚间,父亲拉着我的手说:“回家”。我仰起头:“我想摸一下叔叔写字的那个本本,”父亲一脸不解,这时叔叔拿着本过来:“摸吧,摸多少下都没事。”摸着硬硬的本,眼中流露出的满是喜爱之情,叔叔转身到桌子前拉开抽屉,拿出个一模一样的新本说:“喜欢?”我点点头,就在我伸手接过的那一刻,一向不多言语的父亲“不能拿”,我立即抽回伸出一半的手,父亲严厉的目光盯着我瞬间红透了的脸说:“这是集体的东西,不能拿。”他转过脸对叔叔说:“收起来!”

回家的路上,父亲没说一句话。到家后,他告诉我,集体的东西再好看也不能拿不能要。我默默地记在心里。等到我要上学时,父亲带我去了村里的供销社,在文具柜台前,他抱起我:“来,自己选一个喜欢的本本,”那一刻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父亲不搞特殊化,二哥参军七年复原后,他认为自己在部队各方面做得都很好,用当时的话“又红又专”,想让父亲动用关系推荐到好的单位,父亲一口拒绝说:“部队培养了你,是金子在哪儿都会发亮。”

父亲勤奋学习,在他的影响下,我从小就喜欢看《红岩》《钢铁是怎么炼成的》《林海雪原》等书籍。他时常告诫我:别把学习江姐、雷锋等烈士英雄模范精神放在字面上,要放在日常的生活中,体现在行动中。

父亲热爱工作,记忆中他的工作很多,但我从来都未听过他有任何的抱怨,始终都在兢兢业业履行自己的职责。受他的影响,在之后的工作中,无论在哪个岗位,我都会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

进入稷山县检察院工作后,父亲的言行一如既往地鞭策着我。履职中,自己明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是检察事业重要部分、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展现形象的窗口、是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途径、更是检察队伍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和期待,只有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职能、职责,展现检察机关的工作业绩,及时宣传检察工作的新亮点、新作为,普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切实让群众认识、了解、支持检察工作。

改革发展中要坚持与时俱进,严肃纪律、规范宣传工作行为,检察机关更要严格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有关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的规定,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增强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和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在建立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中,确保检察宣传工作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力促使检察宣传工作健康发展。(稷山县检察院 邓乃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