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实践活动,积极以检察履职,切实为群众排忧,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县域父母被羁押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进行了仔细排查,对全县12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人依法落实了临时监护,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送去了检察机关的关爱和温暖。
多方协调,帮助申请基本生活补贴
调查了解到儿童马某某姐妹俩的父亲判刑,母亲因精神病被强制外地治疗,姐妹俩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年迈,生活困难,不知道该找谁,不知道怎么办。临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便主动到雷家碛乡麦穗沟村委了解情况,帮助马某某姐妹俩到县民政局递交材料,多次往返于民政局、乡政府和村委。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与雷家碛乡政府、爷爷马某签订了《儿童监护确认书》,民政部门用最短的时间将马某某姐妹俩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享受生活补贴,解决了生活的燃眉之急。
心理救助,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情感支持
父亲因犯罪被羁押,母亲出走。突然失去父母的庇护的临县招贤镇贺家湾村的双胞胎贺某某兄弟俩来说犹如天塌地陷,失去了依靠。为了帮助贺某某兄弟俩缓解情绪,临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委托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定期为贺某某兄弟俩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抚慰,为其提供情感支持,引导其坚强自信面对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走出阴霾,培养健全人格,避免出现行为偏差,同时与县民政局、贺家湾村委联系,落实了临时监护,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费予以保障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教育救助,为其提供学业辅导
临县石白头乡月树岭村的未成年人高某某兄弟俩因父亲犯罪被羁押,母亲死亡,临时监护人为年迈且文化程度并不高的爷爷奶奶,高某某俩的学业和生活辅导成为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积极与学校对接,由熟悉儿童身心特点的志愿者为兄弟俩提供学业辅导,帮助他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同时与县民政等部门多方沟通,签订了《监护人确认书》,将兄弟俩纳入“事实无人抚养”政策,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
情感关怀,送去关爱和司法温情
临县木瓜坪乡榆林村未成年人女孩高某,父母亲因犯罪被判刑,奶奶因代际差异原因,无法为高某提供所需的情感交流。未检检察官积极开展家庭走访,了解孩子的生活近况和需求,得知其为了生活在外学习理发技术的情况,用电话等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提供情感关怀、监护指导,切实保障其健康快乐生活,专心学习职业技术知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是党和政府针对特殊困难儿童的惠民之举,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不能简单地“发钱了事”,他们需要的是更多的关爱和保护。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将继续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自觉主动作为,用心用情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细做实,让更多的人感受检察工作为民的温情,帮助更多的孩子走出困境,做好困境儿童的“国家守护人”。
来源:临县检察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