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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发表时间:2021/10/27 来源:晋中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日前,和顺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和顺县人民检察院许凤副检察长主持,邀请县共青团、教科局、妇联等单位的听证员参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社工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本案基本情况,重点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案发起因、犯罪情节、案发后的表现进行了分析说明。承办检察官认为,鉴于本案犯罪不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类重大刑事犯罪,系成年人组织、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发后涉案未成年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殴打致伤人员的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和社会帮教条件,且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拟对涉案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

听证人员及其他参会人员重点围绕涉案未成年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监护条件、后续帮教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并就如何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宝贵意见。在听取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就今后表现和如何履行监护职责依次表态发言后,听证员们进行了闭门评议并一致同意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意见。受邀参加的听证员代表刘田表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化、人性化、科学化办案,使全面贯彻落实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直观可视、切身可感。

会后,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此次听证会是和顺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召开的不公开听证,也是和顺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主动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各方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关爱,强化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为其重返社会创造了机会。

来源:和顺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