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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执行护民生 平遥法院在行动
发表时间:2021/11/16 来源:晋中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为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执行工作,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晋执行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11月12日上午9时,平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共15人集结完毕,出动警车三辆,由本院执行局副局长贾长宝带队指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出发前,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田忠向参加此次行动的全体干警强调:要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保障安全,并下达行动指令。

冒着凛冽的寒风,平遥县法院干警到达平遥县东郭村被执行人所在地,依据(2020)晋中平证经字第1850号公证债权文书及(2021)晋中平证执字第50号公证执行证书,严格按照执行程序开展工作,共计执行到位金额24万元,查封厂房21间、土地使用权17.6亩、机器设备若干。若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2021)晋中平证执字第50号公证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平遥县法院将依法进入评估拍卖手续。

下一阶段,平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势头不改,用高质效的执行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决维护群众的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切实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来源:平遥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