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各市速递>吕梁
吕梁:全市法院集体亮剑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发表时间:2021/11/26 来源:吕梁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11月12日,为期一周的全省法院“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启动。连日来,全市法院集体亮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着力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用“真金白银”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向全社会展现吕梁法院司法为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力量!
吕梁中院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阳县某选煤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企业经营不善,欠货款350余万元不能偿付,导致申请执行人公司职工工资发放困难,经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吕梁中院于2021年9月受理执行案件后,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于11月12日对被执行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采取了“活封”“ 活扣”措施,使被执行企业财产继续发挥价值,在法院的监督下,偿还债务,避免了因强制执行使机器设备贬值,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双方企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从而最大限度地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稳定。


汾阳法院

申请执行人汾阳市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某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腾空被执行人原租赁KTV。11月12日,汾阳法院组织干警对涉案地点进行强制腾房,执行干警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组织人员腾出房屋并将房屋返还给申请人,现该房屋已腾退完毕。

执行行动中,宋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自愿将其名下一处房产抵顶给申请执行人,但之后被执行人却经常推诿,拒不腾退该房屋。11月12日,汾阳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去该房屋现场督促被执行人腾房,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腾退该房屋,案件执行完毕。

交城法院

当法院前来拘传的时候……

被执行企业涉及三个执行案件,交城法院执行干警采取现场查封措施,查封一处宿舍楼。执行干警现场宣读查封裁定,并进行张贴公告、查封登记、张贴封条等工作,强化执行威慑力。下一步将对查封房屋进行拍卖,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卢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交城法院执行干警赶往现场对其采取拘传措施。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与对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寻找有经济能力的担保人为其提供执行担保,担保人承诺一个月之内还清欠款。

文水法院

借朋友钱拒不偿还,却转移财产到子女名下移送拒执犯罪,11月13日早晨6点,文水法院出动2辆警车6名干警到王家堡村,对屡传不到的王某某进行拘传。经调查,王某某已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及部分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王某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经干警再三做思想工作,其仍推诿不予归还朋友的47万元欠款,拒不配合调解工作,该院遂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将按拒执罪依法移送处理。

同日,文水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在土堂村一玻璃厂房内,将另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多次传唤不到的严某进行拘传,通过干警释法明理,严某迫于执行压力,将郭某3万元借款当场履行。
某小学学生李某某,被同学韩某某用铅笔扎伤右眼,但韩某某的父母一直不积极赔偿。该案经执行干警多次调解,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以经济困难、外欠债务较多为由,未按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一次性将2.23万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

离石法院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1年9月6日向离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石法院于9月6日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9月10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被执行人一直未露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0月14日,离石法院张贴腾房公告。11月12日,离石法院严格按照腾房实施方案,将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拍照、登记造册,并将涉案房屋腾空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吕梁两级法院全力出击,攻势凌厉,为民解忧,先后出动干警297人,警车63辆,拘留、拘传42人,强制腾房9套,查封洗煤厂1个,执行到位金额655.84万元,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震慑,打出了声威、壮大了声势,取得显著实效。此次行动是全市法院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的有效措施,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之举。
来源:吕梁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