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白江波,踏踏实实扎根基层政法一线,用严谨认真的态度,勤勉务实的作风,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到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2007年至今,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办案能手称号等荣誉。
筑牢政治忠诚 做扫黑除恶的排头兵
2018年,全国政法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响了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枪。身处基层办案一线的白江波,亲自参与了这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战斗,积极主动,勇于担当,始终冲在战斗最前沿。
2018年的夏天异常炎热,震惊全国的蒋某某等30余人涉黑案案发。白江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通过梳理案情,提出侦查取证意见40余条,为之后的侦查取证工作指明了方向,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办。
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顺利将案件办结,白江波和办案组的同志冒着酷暑,奔波于6个看守所,早出晚归地讯问犯罪嫌疑人。晚上,加班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案情。周末阅卷、制作法律文书,提出详细的进一步取证意见,对其中的16件11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5件5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顺利完成了办案任务。因办案扎实,效果突出,为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他个人也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积极主动作为 办好身边的民生小案
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其中90%以上的又是常见多发的小案。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白江波时刻提醒自己小案不小,都是天大的案件。
某企业老板王某为了改变企业经营困境,想贷款融资100余万元,因其个人名下已有贷款,且本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办理贷款。在征得其企业员工李某的同意后,以李某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120万元。王某为李某提供了虚假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施工协议等材料。贷款到手后,王某将其中的70万元用于归还企业欠款50万元。案发前,归还了本息31万元。案发后,将其余127万元本息全部归还银行。
为了办好案,白江波适时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对王某的企业经营情况、案发后贷款去向、还款情况等,都进行了认真甄别。1996年至案发,王某先后在该县经营铁矿公司、园林开发公司等等。企业经营期间,遵纪守法,按时缴纳税费,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王某将所贷款项均用于企业自身发展,案发后也积极偿还所有本息。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并且认罪认罚,具有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白江波依法适用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真落实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该案被选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被群众认可。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