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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检察:“唤醒”缺失的家庭监护
发表时间:2021/12/08 来源:吕梁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古有“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今有“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天使,但有的孩子因为成长经历慢慢堕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个“问题孩子”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个监护履职不当的“问题家庭”。
近日,交口县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刚满16周岁的小刘伙同他人先后两次盗走了朋友的手机,并予以销赃,将获得的赃款5000余元用于自己生活开支和娱乐消遣。小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了自身原因外,是否与其家庭教育有关呢?
为了走进小刘的世界,了解他的原生家庭,进而读懂他犯罪的根本原因。承办检察官会同青少年维权专员、心理咨询师共同对小刘进行心理疏导,小刘最终说出了心里话—父母能够满足其物质需求,但是平时很少和他沟通交流,此次偷东西是因为父母嫌他弃学,拒绝给他生活费。为进一步查明实情,承办检察官向小刘之前所在学校的两名老师、同学和朋友进行调查了解,并走访了当地派出所,发现孩子在校期间表现很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父母的陪伴和关心,和父母沟通不畅,不能接受父母简单粗暴的管教方式,便以此对抗。在向其父母了解情况时,父母表示孩子不听话,不愿再管孩子,不接受询问。结合调查走访情况,一份《督促监护令》在承办检察官心底萌芽。
在了解真实原因后,承办检察官根据小刘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作了针对性较强的《督促监护令》。由于其父母不能很好地反思和接受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交口县检察院并没有开展宣告送达仪式,而是由未检分管领导和承办检察官共同送达,并邀请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老师进行现场家庭教育辅导。未检分管领导悉心告诫小刘的父母,对孩子的爱不是单纯的保障衣食无忧,而是应该把爱和沟通放在心上,表现在行动上。小刘父母最终表示愿意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管教孩子,给孩子一次改正的机会。同时,交口县检察院还委托专业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对小刘家庭进行持续教育指导,将《督促监护令》进一步落到实处,让“甩手家长”不再甩手。
这是交口县检察院首次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初步推动落实了“两法”中“家庭保护”和《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也有效保障了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下一步,交口县检察院将联合团委、民政部门、关工委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角色作用,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用司法保护的力量推动家庭保护的有效落实,从源头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交口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