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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一村干部贪污土地补偿款被判刑
发表时间:2021/12/10 来源:吕梁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2021年12月9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南安镇榆林村党支部书记牛志刚贪污案,对被告人牛志刚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赃款23.88万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被告人牛志刚利用担任榆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的职责便利,从南安镇人民政府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套取了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一工程分公司的补偿款23.88万元,并伪造了太原至离石煤层输气管道工程文水段工程用地登记表下账。

被告人牛志刚利用担任南安镇榆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等方法,非法占有补偿款23.8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牛志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牛志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本案系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款管理过程中,把镇政府用于补偿农户的补偿款以非法方式占为己有、间接侵害村民利益的行为。该案例也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用权敲响了警钟。

当前,全县农村合同清理进入清零攻坚阶段,文水法院在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的同时,对利用职权损害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也严厉进行打击,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和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农村基层和谐稳定,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文水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