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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处事守初心 公正司法护平安——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赵昊
发表时间:2021/12/14 来源:大同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赵昊,男,197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勤奋工作,公平处事,淡泊名利”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后从事民事、行政、刑事等审判工作,始终都能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办案、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奉献着青春,守护着平安。由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2021年被评为大同市法院“十佳法院干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云冈区政法委树立为政法英模,被云冈区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12月被授予大同市劳动模范,2020年2月被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西省优秀政法干警”;在2019年山西法院“十大担当作为法院干警”网络投票活动中荣获全省第一名;2016年被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二等功;四次荣立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13年获得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三项赛刑事裁判文书评比第一名;2015年被评为原大同市南郊区劳动模范。先后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审理的一件承包土地的纠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典型案例,入选2013年全国法院典型案例选编。

赵昊同志政治坚定,大局意识强,个人综合素质高,勇于担当,敢于尝试,善于作为。在工作中,他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保障了社会经济、人民生活顺利有序的进行,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该同志始终把司法为民、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理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待人谦和,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把帮助解决困难,多办实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因势利导,多方调解,构建和谐,所办理的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他始终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坚守初心。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公正廉洁,作风过硬,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诱惑,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来源:云冈区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