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敲响正义的法槌,一次次在情理法的平衡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经受时间的考验;敢于担当,不让正义迟到,更不让正义缺席。她就是长治市屯留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一级法官申艳。
无惧“硬骨头”
勇担第一“主攻手”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疑难案件与日俱增。作为一名民事法官,申艳积极学习借鉴类同案件的审判经验,主动请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屯留区是以煤为基的工业大区,厂矿企业多属国有企业,因采煤致损的侵权案件较多。2017年3月,某公司将煤业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煤业公司挖煤导致其厂房地基下陷,生产设施受到极大损害,被迫停产。原、被告双方各自委托鉴定机构对某公司的损失作出鉴定,而后又共同委托鉴定机构作了鉴定,对这三份鉴定结果,双方均不认同。为此,申艳亲历现场,全面测量,重新委托了一家鉴定机构,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了损失鉴定,并据此作出判决。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发还重审、上诉,最终维持原判。
李某诉唐某相邻权纠纷一案,经乡村两级多次调解未果。申艳收到该案第一时间便积极联系相关专业人员,在乡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委干部的见证参与下,仔细勘验测量,还原了案件客观真相,原、被告胜败皆服,这起长达多年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依法灵活办案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案件逐年增多。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农户较多,处理难度较大,既要盘活土地利用价值,放活经营权,又要保护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更要激发“三权分置”这一重大制度创新的活力。
2017年,屯留区法院受理全院首起涉及30户农户140余亩土地流转系列案件,申艳承办了此案。30户农户通过村委会将土地承包给某种植公司,但两年后,该公司荒废了土地,既不耕种也不给付承包费,遂农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给付承包费并进行违约赔偿。然而,该公司在没有通过清算程序的情况下进行了注销。
“村民对诉讼主体不明确,且不愿听法官讲法。”这成为办案的最大难题,该案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上访。因此,申艳多次实地走访,为村民厘清法律关系,帮助他们追加某种植公司唯一的股东为被告。最后,村民和某种植公司解除了合同,重新种回了自己的土地,并得到了相应的承包款和赔偿。
办理该案后,申艳总结出一套土地流转合同注意事项和法律须知手册,列出了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利和义务,面对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等问题,并指导他们防范风险。
倾听群众心声
家事审判显柔情
“民事法官的很多工作都不在案头,也没有书面记录。”家事案件的每个当事人都有一肚子话要说,接待过程非常繁琐。申艳总是耐心倾听,一条条捋清,把当事人引导到案件上来。尤其是离婚案件,她不仅要做当事人的工作,更要做双方父母的工作。
前不久,李某来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申艳了解到,李某和丈夫既不存在经济困难,也不是感情出现了危机,只是因为与公婆不和,遂萌生了离婚的念头。为挽救他们的婚姻,申艳分别做李某和公婆的工作,劝诫他们改变彼此的相处方式,如果实在无法相处,可以分开居住。在申艳的调解下,李某主动撤诉,和丈夫重归于好。
在审判岗位工作10余年,申艳的办案数量连续8年名列全院第一,近三年年均办案数量高达360余件,审结率达100%。2017年2月,她被长治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并荣获三等功;2018年,被省委政法委荣记个人二等功;2020年1月,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2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申艳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在公平正义的大道上继续砥砺前行。
来源:山西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