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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微信还能这么用!阳泉郊区法院首次使用微信送达裁判文书
发表时间:2022/01/11 来源:阳泉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使用互联网聊天工具

进行沟通交流

而1月6日

在郊区法院立案庭的一次案件办理中

大家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微信

变身成为了送达裁判文书的新型方式

“谢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真的非常感谢!”。1月6日,随着当事人微信的确认,郊区法院通过微信送出首份裁判文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我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新《民事诉讼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此案当事人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阳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已提前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同意电子送达,并预留了他的微信号。微信中,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案子已结案,现在是否可以通过微信把裁判文书给他发过去。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工作人员向他核实了身份信息,并将裁判文书以照片形式发送给他。并强调,依照新《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判文书经他在微信中确认后,即视为送达。

 

来源:阳泉郊区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