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交通救助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伤亡。
2021年12月26日03时31分,中阳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省道340线中阳县枝柯中学附近,三辆半挂货车发生追尾事故,追尾车辆驾驶员高某困在车辆内,车辆碰撞后着火,为救该驾驶员,现场已变动。
接警后,当日值班民警刘德华等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119消防队正在现场灭火,民警、消防官兵与周围群众合力将高某救出车外,120急救中心到达现场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由于车辆碰撞导致气罐泄露,避免引起更大的损失,事故民警与枝柯中队民警将该道路临时管制,等待至火势熄灭后并恢复交通秩序。
因伤者受伤严重,办案民警联系中阳县社会救助基金,为高某开辟了“交通事故医疗费5日内垫付”的抢救绿色通道,伤者几次周转后,在太原市太钢总医院住院后,面对高昂的医药费,办案民警本着为人民办实事的理念,于2022年1月7日将49900元社会基金抢救费打入高某就医的医院账户,缓解了高某家属的经济压力。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