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寒来暑往,阳泉郊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无数个重大节日前夕始终坚守在执行第一线,大街小巷日夜奔走,用认真诚恳的工作态度和有力有效的执行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为节日的浓厚喜庆氛围贡献了应有力量,让当事人度过一个安康年!
春节前夕,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我院财务,原来他是接到通知来到法院取执行款的,当他从财务人员手中接过4万多块钱时,他本人万万没想到这10年的纠结,竟变成了化解的现实。此时此刻,他心怀喜悦,如释负重,一边接款一边喃喃自语:“真是不容易啊,真的是太感谢了!”。
申请执行人王某(女)被执行人岳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2009年4月岳某驾车将王某撞伤,后送医治疗,伤情经鉴定为伤残九级。2010年我院做出判决,判令被告岳某赔偿原告王某共计约5万元,但被告未履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起初王某领到执行款8900元,之后便再无消息。后来执行员到王某家调查后才得知,王某家家徒四壁,不得已到外地去打工。但去哪里打工,并无留下任何信息。执行员打王某的电话,一直占线,疑似被拉黑。十多年来,王某通过各种方式打听岳某的下落,均未果。岳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过年也不回家。后来,王某偶然从别人的口中得知,岳某和其哥哥一直联系频繁。执行员及时抓住这一信息,决定另辟蹊径,多次去做岳某哥哥的工作,向其讲明了王某目前的艰难处境。最后岳某哥哥代岳某及时履行了剩余4万余元赔偿款,本案遂得以解决。
本案中,阳泉郊区法院执行局立足司法为民,对终本案件,并不是“一终了事”,而是为了确保案件得到执结,推行依个人申请与依职权兼顾,采取个人申请和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办法,一旦发现案件有执结可能便立即恢复执行,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以真正实现。
来源:郊区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