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县交警在岚河北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时,发现一辆小型机动车形迹可疑,交警立即上前,发现驾驶人是一名女司机。打开车窗时,闻到一股酒味,该女司机自己只得承认喝了酒。随后交警对她进一步调查,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该女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人郭某当晚与朋友聚餐饮酒后,认为交警不会认为女性饮酒,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该女子对自己饮酒驾驶的行为追悔莫及。
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检查时不会“重男轻女”,因此,无论男女驾驶人都需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原则,对酒驾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会一视同仁,一律严惩。根据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依法对郭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由于女性司机酒后驾驶行为出现的概率较小,公众容易形成“交警只查男司机,不查女司机”错误认知。但随着女性司机的不断增加和社会交往的扩大,这种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酒驾一律严惩,女性司机从来就不具有免予检查的“特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不论男性驾驶员还是女性驾驶员,都要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量少带车参加聚会,可有效减少酒驾几率;酒后必须请“代驾”或委托没喝酒的朋友代为驾驶;对身边驾驶人履行监督、提醒、劝阻的义务;单位、集体等组织落实本行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