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院机关党委安排部署,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结合岗位职责和部门实际,先后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高标准部署,严要求落实,确保了机关党建工作有声有色,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1 第七党支部
3月8日,第七党支部围绕“凝心聚力 砥砺奋进”主题,组织召开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胡德顺到会监督。市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张双申到会指导。
会前,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重温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会上,支部书记谷立军作了党建述职报告,全面总结2021年度支部党建工作,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并代表支部班子作深刻对照检查。全体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大家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畅所欲言,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切实达到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的目的。会后还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刘硕才就进一步推动党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强调要做到“四抓”。一是抓住做到“两个维护”这个根本,做到“政治功能强”。要紧紧围绕践行“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始终擦亮“政治底色”,突出业务工作政治立场,强调个人政治身份,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院党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警的日常言行上。二是抓住支部委员会建设这个关键,做到“支部班子强”。基层党支部,要对标对表《条例》,结合业务、职责、岗位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支部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支部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能力,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党员干警的贴心人。三是抓住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这个基础,做到“党员队伍强”。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优势,紧紧围绕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统一起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四抓住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这个重点,做到“作用发挥强”。要坚决克服党建和审判业务“两张皮”现象,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实现同频共振、互融互促,推动立案诉服和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2 第二党支部
3月9日,第二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文德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胡德顺到会监督,院机关党委委员薛渊到会指导。
会上,支部书记贺永昌报告了2021年度支部党建工作,通报了支部委员会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全体党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刘文德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要坚持高站位,打破思想局限,充分挥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的重要作用,站在全院把握全局,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高标准、高效率,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新任务,认真梳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建章立制,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创新支部活动,增强支部活力,不断提升凝聚力、战斗力,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 第十二党支部
3月7日,第十二党支部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苑春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进行督导。支部负责人薛渊主持会议并代表支部进行剖析检视,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前,支部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充分准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了思想理论基础。
会上,支部全面查找了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找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党员干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
苑春光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对标对表自身思想、工作、情况,重点检视、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投入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去,为全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4 第十七党支部
3月9日,十七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毅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进行督导,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健列席会议。
会前,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相关规定内容。会上,支部负责人石俊丰同志汇报了2021年度支部党建工作,并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每名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检视反思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其他同志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随后根据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情况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确定了党员评定等次。
韩毅要求,十七支部要在院党组和院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抓好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成效。要透过此次会议,进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对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员群众紧紧团结在党支部周围,真正将党支部建设成为攻坚克难的坚强战斗堡垒,引领全体党员在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人大联络工作中,用心用情用力,拼搏奉献,开拓创新。要抓好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效率。要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支部书记带头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支委、党小组长的作用,严格按照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协作,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要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会后,要对会上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要拿出直面矛盾的魄力,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一次整改全面提升。尤其要在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创新开展支部工作方面,立足支部各部门的结构特点,找准结合点和联系点,把“散”的弱势,转化为独特优势,积极在党支部层面,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业务工作中。
5 第三党支部
2月25日,第三党支部按照院《第三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润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
支部对召开这次组织生活会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了会议准备工作,切实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会上,党支部委员会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 、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刘润玺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持续推进学习教育。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部署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二要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扎实做好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认真梳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真改实改,努力改进工作。三要持续推进成果转化。全体干警要担当作为、事不避难、忠诚履职,牢牢把握司法办案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6 第六党支部
3月7日,第六党支部围绕“凝心聚力 砥砺奋进”主题,组织召开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怡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胡德顺到会监督,院第六督导组杨东远到会指导。
王琴同志代表党支部报告了上年度党支部工作,并通报了党支部委员会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完成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专项教整顿等问题整改情况,对标对表查找支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开展了严肃的自我批评和批评。大家既谈思想又谈工作,既查摆问题又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了增强党性、凝聚共识、强化本领、促进工作的目的。
张怡红指出,支部要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关门办案现象,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围绕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强力抓好党建工作,规范支部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高效优质全面落实。三是扎实做好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效。要加大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指导,积极开展调研走访、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活动,确保裁判理念、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统一,同时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7 第十九党支部
3月7日,第十九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晋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健到会监督。
会前,支部全体党员通过集体学习和分别学习的方式,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会上,支部负责人马卉妍同志代表支部作了剖析报告,深刻剖析了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随后,参会同志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对支部建设提出建议意见后,逐一发言进行对照检查,进行了系统性的原因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会后还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邵晋栋强调,党支部是党肌体的细胞,支部建设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弄懂做实。二要继续加强支部组织建设,要守好党支部组织这一党员教育的桥头堡、党组织建设的前沿阵地,党员应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老党员要做好对新党员的帮传带工作。三是要持续改进不足,奋力干事创业,推进党建与审判业务有机融合,提高审判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践行党的初心理念。四是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坚守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忠诚可靠的法院队伍和风清气正的审判环境。
8 第一党支部
3月4日,第一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胡燕燕主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琨,二级调研员李长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胡燕燕作了党建述职报告,全面总结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并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
张琨指出这次组织生活会认真贯彻了中央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主题明确,程序规范,组织周密,是一次严肃认真、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党内政治生活实践,是一次印象深刻、触及灵魂的党性锻炼,总体上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会议强调,一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重要位置,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核心内涵和基本方略,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二要狠抓问题整改。要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狠抓整改、狠抓落实,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各位党员都要根据自身问题细化完善整改措施。三是奋力干事创业。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结合建党100周年,从加强广大党员政治引领、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等方面认真谋划2022年工作。
会上,对党支部工作、对党员进行了评议,最后确定党员评定等次,评选了优秀党员。
9 第十一党支部
3月9日,第十一党支部召开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昕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进行点评。支部书记李钧主持会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前,支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通过集中学习,加深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会上,支部书记李钧和其他党员同志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敢于揭短亮丑,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全体党员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
张昕专委对本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认为这次组织生活会支部重视,准备充分,大家查摆问题态度诚恳,剖析原因认识深刻,自我批评直截了当,整改措施方向明确,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他要求,支部党建工作要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党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团队之间加强协作,科学统筹安排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