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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连生:探索互促共赢机制 提升政法宣传质效
发表时间:2022/03/11 来源:《长安》杂志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编者按

2022年第2期《长安》杂志刊发了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署名文章。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互促共赢机制、提升政法宣传质效作出精彩阐释。全文如下。

宣传工作是用各种手段传播某种观念,影响人们思想的行为。宣传需要载体、介质,传统媒体有报纸、电台、电视等,互联网诞生之后,孕育催生出新的载体,即网络新媒体。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媒体形态呈现出门槛低、信息大、扩散快、受众广等特点,这对政法机关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自觉接受媒体监督提出了新课题。如何解决和应对这个课题,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思考。

首先,要不断深化对政法宣传工作的认识。政法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同时是专业性工作,要贯彻党的领导、国家的意志、法律的规定,政法各机关都必须依法办事。与此同时,实际生活远比法律条文的规定丰富,因此政法工作又是个现实考验非常强的实践性工作。执法司法的过程就是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想、接受工作结果的过程,所以还是一项群众性工作。政法工作离不开宣传。政法工作的意义、理念、知识都需要依托媒体的传播来完成。特别是当今我们处于一个经济转型时期,诸多司法实践、政法实践都涉及到具体利益,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政法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识到支持新闻媒体对政法工作的宣传和依法支持新闻单位更好发展一样是我们的本职。

其次,要注重提升政法宣传的成效。做好政法宣传工作,必须清楚我们究竟要传递什么信息、释放什么信号、树立什么导向、达到什么效果。政法宣传工作无论采用什么方式,最终都要坚持传递正向能量、释放积极信号、强化良好导向。当前,首要的任务就是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公正立场、法治权威,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引导人们按程序办、按规矩办、按理性办。要树牢政法工作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认真做好对法治建设、法治知识、法治实践的宣传。通过对政法工作的宣传,拓展政法工作的成效,让法治真正成为山西的金字招牌。要恪守法治追求,树立“爱政法、爱山西”的观念。政法好我们才能好,山西好我们才能好。要不断激发山西干部群众热爱山西、发展山西的追求。

第三,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应用。新媒体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主动应对极为有利,被动对待或有不利。首先要强化意识。树立互联网思维,把新媒体作为重要的宣传媒介。其二要建强队伍。建设一支网宣铁军,本着“宁可少些,但要好些”的原则,培育一批政法大V和品牌写手,建立一支专兼职队伍。其三要形成合力。通过组建新媒体协会等形式,团结和联系一大批草根公众号、草根微博、草根大V,形成政法宣传的强大合力。其四要搞好保障。对品牌人员、品牌栏目、品牌产品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充分发挥好媒体作用。

第四,要走出一条融合发展、互促共赢的路径。宣传工作和政法工作不是零和游戏,是共赢游戏,完全可以做到互促、共进、同赢。政法机关要树牢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的理念,习惯在监督之下开展工作,不断完善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推动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公开。要强化通过宣传做好政法工作的共识。政法宣传工作既可以拓展政法工作的实际成效,也有利于帮助我们发现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要畅通政法机关和各媒体沟通的通道,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一道开展工作。通过定期发布、及时通报、集中采访、场景体验等形式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把政法宣传作为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同宣传部门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的机制,真正通过宣传工作让政法工作的追求、效能不断得到拓展和彰显。

第五,要切实扭住做好政法工作这个根本。要想把政法工作宣传好,发挥好政法工作的作用,从根本上讲,首先需要政法各单位把本职工作做好,这是我们最根本的任务。要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主攻方向和根本追求,认清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切实推动思想观念、决策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在做好政法工作上下功夫。要坚持用事实和法律说话,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把政法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综合性、创新性、群众性的要求统一到每一项司法实践活动中,让每个执法司法人员都成为公正、为民的化身。要始终把做好宣传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促进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为民司法、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上,促进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要做好群众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着力在推动各项工作向积极方面转化上下功夫,化解各类矛盾、促使坏事变成好事,通过一点一滴、滴水石穿的努力,让依法理性办事成为习惯和常态,逐步走上理性、法治的轨道。

声明:本文转自《长安》杂志2022年第2期,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