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22〕72号),自即日起施行。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对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节约行政资源,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入落实“便民利企”政策措施的需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优化我省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山西省公安厅结合近年来网络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经验,研究出台了该《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