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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社会公共安全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发表时间:2022/10/13 来源:晋中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当前,晋中市检察机关锚定一流目标,以“1441”为推动晋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中,依法能动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崭新的工作业绩和队伍形象,以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8月起,晋中检察新媒体连续推出“献礼二十大”主题宣传,分为“亮答卷”“展形象”“见行动”“故事汇”等多个栏目,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生动实践,集中宣传晋中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成效和亮点,讲述以法治力度守护民心温度的精彩故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大力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聚焦公共安全领域持续突破创新,所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法和经验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得到了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推动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灵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多辆两人及两人座以上观光自行车在县森林公园周边道路上行驶,多人观光自行车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较差,在人流量、车流量大的道路上穿行,对自身及他人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后,及时启动办案程序。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组织观光自行车租赁业主进行座谈,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向市民宣传在道路上骑行多人自行车的危害性,彻底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群众出行系上“安全带”,该案获评全国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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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消除卫生安全隐患,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聚焦灵石两会上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灵石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林亲自带队前往多个供水站走访调查核实,发现部分供水站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直接供、管水人员未办理健康证、蓄水池未密封、未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泵站外围修建旱厕等卫生安全隐患。为补齐饮水安全“短板”,灵石县检察院及时向监管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集中供水卫生情况督导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指导整改、卫生知识培训和水质采样检测,切实消除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守住了群众饮用水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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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就诊安全。灵石县某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外科,却一直开展血糖、尿常规、支原体等检验项目。该诊所超出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学检验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仅扰乱医疗市场秩序,更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灵石县检察院通过召开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送达会,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专项监督,就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开展行业治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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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堵塞防火漏洞,守护绿水青山。森林中蕴藏着十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人类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灵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综合分析森林火灾易发的因素及管控途径,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对位于介庙林场防火区的某国家4A级景区防火责任落实、防火灭火设施配备、进山设卡登记检查、野外用火管控、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多个机关单位压实责任,全方位、无死角开展了森林火灾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扎密森林防火“安全网”,以“公益蓝”守护了“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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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守护群众生活安宁。为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灵石县检察院开展了瓶装液化气安全治理小专项行动,在认真研判涉及液化气罐不同链条阶段的具体工作流程,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分批次前往辖区内液化气充装站、乡镇派送点、餐饮门店调查了解瓶装液化气的充装、存储、使用情况。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液化气充装工无考核合格证书、充装区灭火器失效、充装记录不完善;液化气罐存放场所不符合标准,空瓶与实瓶未分开存放、未设置明显标志和警示标志;部分餐饮店内使用的液化气瓶与燃气灶具之间净距离不足50公分、使用热水对气瓶进行加热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对接,依法磋商,对上述隐患问题立行立改。相关单位积极作为,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企业45家,就发现的7处安全隐患问题全部现场整改,切断了燃气安全“隐患源”,有效遏制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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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移动互联网时代,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内容。灵石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充分履行审查义务,将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未按要求去标识化处理予以公布,涉及人数较多,带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和安全隐患。灵石县检察院及时召开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听证会,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同时组织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相关机构在全县政务公开单位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现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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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聚焦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精准发力,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责任,做好公共安全的“守护者”,以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来源:晋中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