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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缠难化解 交叉执行破僵局
发表时间:2024/12/18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张某与康某、应县某蔬菜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应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康某、应县某蔬菜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140000元,因康某、应县某蔬菜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应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被执行人康某、应县某蔬菜公司一直未履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4年8月15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交叉执行该案,接到该案件后,平鲁法院执行法官认真研判案件,积极向原执行法院了解前期执行细节,深入梳理案件难点、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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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约谈了申请执行人张某,了解其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掌握情况,并进行了线下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康某有养猪场,场里约有400头黑猪,但是双方经多次沟通协商,始终就黑猪的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被执行人康某一直不露面,所以用黑猪抵顶欠款难度较大。承办法官另辟蹊径,联系到被执行人康某的儿子康小某,康小某自愿担保其父亲康某及应县某蔬菜公司所欠张某的债务,并且在平鲁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当日给付了张某30000元,剩余部分承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如期履行,该案件现已终结执行。

平鲁法院将始终秉持交叉执行“一盘棋”理念,主动加强与兄弟法院的跨区域沟通交流,凝聚执行合力,集中精干力量全力攻坚,深挖可供执行财产,有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