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5月9日,平鲁法院邀请区委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
王某与贾某在几年前协议离婚,约定由王某抚养女儿,贾某抚养儿子,抚养费各自承担。后贾某因工作原因,无法抚养儿子,王某承担起抚养儿子的责任,但随着时间推移,孩子上学,王某面临的经济压力增大,因此孩子起诉贾某承担抚养费。

针对这起抚养费案件,平鲁法院邀请区委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代表委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请求和意见,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以讲道理、拉家常的方式,缓和双方情绪,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清事理、讲明道理。法官则向双方耐心释法、讲透法理。经过两个多小时法律与情理的融合,代表委员与法官、当事人商议,结合双方收入情况和本地生活水平,共同提出了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调解方案,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平鲁法院将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下一步,平鲁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院开放日、模拟庭审等丰富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用司法守护“向阳花开”,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