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感谢高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公正地调解,维护了当事人的名誉权。”2023年10月8日,阳泉矿区人民法院贵石沟法庭高永山庭长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印有“耐心调解促和谐、依法办案暖民心”的锦旗,以此表达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对高法官及其法院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公平公正、依法维护公民名誉权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据原告诉称,原、被告系男女朋友关系,在二人分手后,原告发现被告通过抖音账号发布了有损其名誉的不当言论及视频,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其进行道歉并消除影响。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永山认真梳理分析案情,仔细询问当事人案情经过,耐心讲解何为“名誉权”以及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同时本着缓和矛盾、定分止争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法律释明和耐心劝导,使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言语有不当之处。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均写下了《保证书》,被告也在抖音平台上向原告道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侵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法官提醒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互联网提倡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是有界限的,抖音作为一种可拍摄短视频的社交软件,给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发言机会,保障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注意谨言慎行,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发布积极健康、符合公序良俗的内容;利用抖音、微信、快手、陌陌等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和隐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阳泉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