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活动、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河湖长+检察长”巡河活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交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镇政府、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同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附近居民参与巡河活动,共同关注河道管理问题。

巡河一行人实地察看磁窑河沿线水域保护、岸线管理、 水环境治理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明生向河道管理人员详细了解磁窑河日常管理工作,重点观察了河流水体气味、颜色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侵占河岸线,偷排污水,偷倒废弃物等情形。

巡河结束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明生强调,要加强河流管理和保护,确保行洪安全及水体保护工作,同时,提出河流堤岸较宽,周围无护栏及警示标志,要注意行人及行车安全的意见。
下一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关于“两山七河一流域”等河湖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加大河流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继续开展巡河工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共创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来源:交城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