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日报第二版亮点工作栏刊发专题文章《山西娄烦:不起诉决定在解开“心结”后作出》,深度报道了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推出流动听证实施办法、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司法实践,展现了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打通司法便民 “最后一公里”的检察担当。

今年5月以来,娄烦县人民法院制定《流动听证实施办法(试行)》将检察听证从“院机关”搬到案发地、群众家门口。近日,在静游镇政府院内对高某甲、高某乙故意伤害案开展首次流动听证,邀请多元听证员,组织镇村干部旁听,促成矛盾化解。

听证结束后,一场面向40余名村干部的“群众身边案例巡讲活动”随即展开,两名检察官用身边案讲清法理情理,获干部群众点赞。这一做法既保留 “泥土味” 又彰显 “严谨性”,得到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等肯定,实现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效果。

下一步,娄烦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流动听证机制,常态化落实 “讲好群众身边案件” 部署,扩大听证覆盖范围,创新普法形式,把矛盾化解在前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平安法治娄烦建设注入更强检察动能,让检察工作更有温度、更贴民心。
来源:检察日报
